
鄂州市演艺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6月,经鄂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湖北省京剧二团、鄂州市演出公司、鄂州市影视艺术中心、鄂州市群艺馆所属鄂州大剧院等四家单位整合资源改制市演艺有限责任公司,为市属国有独资文化企业。公司注册资本6874.6万元,有演职人员约100人,公司集戏曲、歌舞、综艺、培训、产业经营于一体。 经营范围: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灯光、音响经营及租赁;活动舞台制作、安装;舞台工程设计;舞台灯光、音响的设计、安装;自有资产管理;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艺术培训;庆典礼仪服务;广告策划、设计、制作、发布;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办公用品、文化体育用品、百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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